各位读者:
为促进全民阅读活动的深入开展,提升馆藏资源的利用效率,优化读者的阅读体验,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读者,湖口县图书馆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,取消图书外借逾期滞纳金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自2025年1月1日起,图书馆不再收取图书外借逾期滞纳金。
2.为提升馆藏图书的使用效率,恳请各位读者在阅读完毕后及时归还图书,避免对其他读者的借阅造成不便。
3.本次调整仅涉及图书外借逾期滞纳金的免除,读者因“图书丢失或污损赔偿”需支付的相关赔偿费用不在此免除范围内。
4.请广大读者爱护书籍,切勿撕毁图书内所贴标签,损坏书籍或标签需照价赔偿。
湖口县图书馆在此呼吁广大读者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,及时归还借阅的图书。我们期待每位读者都能成为文明阅读的践行者,共同营造文明、和谐、有序的阅读环境。
湖口县图书馆
2024年1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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